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工作意见》(内人社发〔2017〕45号),2017年自治区水利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1日—2月18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水利高级评审委员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真实有据,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公示的个人信息如有误请联系自治区水利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1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邮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5259443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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