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供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鄂尔多斯市润佳水土保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供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我单位于2018年9月25日在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并形成了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供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13500614955
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
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供水项目水保验收鉴定书
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供水项目水保监测总结报告
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及服务业集聚区丰华供水项目水保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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